全院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金沙集团wwW3354CC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将金沙集团wwW3354CC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金沙集团wwW3354CC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其中,2018级“保资生”不参评。
2、金沙集团wwW3354CC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符合《金沙集团wwW3354CC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1)的具体要求。
三、评定标准与比例
1、研究生新生入学第一年原则上只参评等同于学费金额的学业奖学金,即:学术型硕士、博士为三等学业奖、专业硕士为二等学业奖;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级学业奖学金;
2、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一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6000元,奖励比例10%;二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3000元,奖励比例20%;三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奖励比例70%。
3、二、三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一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4000元,奖励比例10%;二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2000元,奖励比例20%;三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奖励比例70%。
4、二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二个等次,其中,一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2000元,奖励比例30%;二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奖励比例70%。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新生直接参评等同于学费金额的学业奖学金。
(二)高年级学业奖学金评选程序:
1、9月13日前,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工作,按照学校、学院的评定条件和计分标准,动员和组织各研究生班级进行评审。
2、9月14日前,年级、班级分别成立评审组,年级评审组的负责人建议由各年级辅导员担任,各评审组名单请报各年级辅导员处备案。
3、9月21日前,各班级和年级完成评审工作。班级评审组组织各班研究生积极申报,要求申报人认真填写和提交《金沙集团wwW3354CC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自评表》(附件2),并根据计分标准核查研究生申报人的得分,按照分数进行排名。各班级评审组请于9月19日前将班级评审结果报送年级评审组。年级评审组汇总后复审评选结果,并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汇总排名表》(附件3)于9月21日前报送学院评审委员会。
4、9月22-26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年级的评分进行审核,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5、9月28日前,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复核。
特此通知
金沙集团wwW3354CC
2018年9月11日
附件1:《金沙集团wwW3354CC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附件2:《金沙集团wwW3354CC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自评表》
附件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汇总排名表》
附件1-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