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金沙集团wwW3354CC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金沙集团wwW3354CC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参评学年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评价达到75分及以上;
(六)学习成绩优异(申报者需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应修课程学分,且测评学年度所修课程成绩全部达到B及以上),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七)符合《金沙集团wwW3354CC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1)的具体要求。
三、评定标准与比例
类别 | 等级 | 百分比 | 额度 (万元/学年) |
硕士 研究生 | 优秀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0% | 0.4 |
二等 | 20% | 0.2 |
博士 研究生 | 优秀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0% | 0.6 |
二等 | 20% | 0.3 |
四、评选时间安排
(一)成立评审组。10月5日前,年级、班级分别成立评审组,年级评审组的负责人建议由各年级辅导员担任,各班级评审组名单请报年级辅导员处备案。
(二)组织研究生申报。班级评审组组织各班研究生积极申报,申报人于2024年10月7日23:00前在CS易办系统提交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勾选相关已认定成果进行申报。
(三)班级公示。10月8日—10日23:00进行班级公示,10月12日16:00前班级评审组将系统生成的班级《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汇总排名表》(需签名)报送年级评审组。
(四)年级复审。10月14日16:00前,各年级完成复审工作。年级评审组汇总、复审各班级评选结果,10月14—15日在年级群内进行公示。
(五)学院公示。10月18日前,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10月20日前,公示无异议研究生在“智慧研工”系统中提交申请(“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学院审核上报学校。
五、评定要求
(一)同一科研成果不能跨评奖周期重复使用。
(二)科研成果(论文、竞赛、专利)加分实行代表作制,每名参评博士研究生代表作原则上不超过5项,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项。
金沙集团wwW3354CC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