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金沙集团wwW3354CC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和《金沙集团wwW3354CC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金沙集团wwW3354CC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金沙集团wwW3354CC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参评学年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评价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特别说明:2024年9月起按照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评价等级达到良好75分及以上执行);
6.学习成绩优异(测评学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达到B及以上),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特别说明:2024年9月起按照申报者需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应修课程学分,且所有课程成绩均在B及以上执行);
7.符合《金沙集团wwW3354CC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1)的具体要求。
三、评定标准与比例
类别 | 等级 | 百分比 | 额度 (万元/学年) |
硕士 研究生 | 优秀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0% | 0.4 |
二等 | 20% | 0.2 |
博士 研究生 | 优秀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0% | 0.6 |
二等 | 20% | 0.3 |
四、评选时间安排
1.成立评审组。10月5日前,年级、班级分别成立评审组,年级评审组的负责人建议由各年级辅导员担任,各班级评审组名单请报年级辅导员处备案。
2.组织研究生申报。班级评审组组织各班研究生积极申报,申报人于2023年10月11日23:00前在CS易办系统提交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勾选相关已认定成果进行申报。
注意:此前模拟填报的三类奖学金数据均已清空,均需申报者在指定时间(2023年9月22日—10月11日23:00)内重新正式申报。
3.班级公示。10月12日—14日23:00进行班级公示,10月17日16:00前班级评审组将系统生成的班级《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汇总排名表》(需签名)报送年级评审组。
4.年级复审。10月20日16:00前,各年级完成复审工作。年级评审组汇总、复审各班级评选结果,10月21—23日在年级群内进行公示。
5.学院公示。10月26日前,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评定要求
1.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界定时间期限为:上年9月1日—当年8月31日。
2.所有科研成果及获奖必须冠名为金沙集团wwW3354CC/国家多媒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3.研究生科研成果署名应是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其他均视为无效。
4.同一科研成果不能跨评奖周期重复使用。
5.科研成果(论文、竞赛、专利)加分实行代表作制,每名参评博士研究生代表作原则上不超过5项,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项。
金沙集团wwW3354CC
2023年9月22日